济南安置房面积咋算 无证宅基地最高补偿不超264平
摘要:日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农地上住宅征收动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报批稿)》公示说明,该《通知》作为此前新政的补充,降低了以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作为安置楼房面积根据的安置补偿方法,进一步规范了以被安置人口数目作为安置根据的住宅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法,确定了集体农地上住宅征收回迁补偿面积上限标准,鼓励推行货币化安置。有效期为5年。
近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农地上住宅征收动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报批稿)》公示说明,该《通知》作为此前新政的补充,降低了以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作为安置房子面积根据的安置补偿方法,进一步规范了以被安置人口数目作为安置根据的住宅征收回迁安置补偿方法,确定了集体农地上住宅征收回迁补偿面积上限标准,鼓励推行货币化安置。有效期为5年。
《通知》规定,要严格执行集体农地上住宅征收回迁安置补偿新政,积极实行以宅基地面积作为安置补偿根据的住宅征收回迁安置补偿方法。
首先,要根据宅基地面积确定安置房子建筑面积。征地动迁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对一处宅基地进行安置。有合法宅基地证的,按宅基地证载面积确定安置房子建筑面积;无合法宅基地证的,由各区政府根据《济南市城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济政发[2010]15号)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后作为根据确定安置房子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其次,要依法对宅基地上房子建筑进行补偿。征地动迁时,对宅基地上房子建筑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6号)规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给与补偿;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组织认定房子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份,一律不予补偿。
《通知》还规定,要进一步规范以被安置人口数目作为安置根据的住宅征收回迁安置补偿方法。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深化城中村改建的意见》(济政发〔2014〕7号)施行的城中村改建项目,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安置房在充分考虑公共面积均摊的情况下,多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安置,小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3平方米安置,高层建筑按人均建筑面积47平方米安置。
在依法拆除居民住宅时,原住房面积超出每人40平方米的部份,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6号)规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原住房面积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无合法房产证的,由各区政府依法组织认定房子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份,一律不予补偿。
(齐鲁日报·齐鲁壹点记者魏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