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的几个关键法律规定你懂了吗?不懂你就亏大了!
对于生活在农村的人来说,宅基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她们除了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子居住,但是随着农地资源越来越短缺,宅基地会显得更加重要。假如遇见征地动迁,补偿款也是非常可观的。
这么关于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京平律师整理如下:
一、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哪些?
2019年12月23日,农村农业部和自然资源部下达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对我们在申请宅基地盖房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具体的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可以点击下方文字进行查看。
二、村民申请宅基地须要交“土地规划费”吗?
在实践中,有些地方的居民须要耗费数亿元乃至几十亿元的“土地规划费”才才能获准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得是无偿的、福利性的,因而,申请宅基地不须要支付“土地规划费”。
另外须要注意的是,居民在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后,应该积极使用宅基地。若果在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三年未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子或则房子被毁、拆除三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应当视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舍弃。
三、宅基地可以承继吗?
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因而宅基地承继讨论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承继的问题。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害。国家按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承继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须要,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施行征收或则征用并给与补偿。”
另外,我国《继承法》中也明晰规定:“房屋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给以承继。”
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承继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居民承继了房子,其实可以使用房子所占的宅基地,所以居民可以通过承继的方法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
四、“一户多宅”能获得合理补偿吗?
我国农村推行一户一宅的新政。《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然而在实践中,因为承继、买卖、与户口管理制度相衔接等实际诱因,确实存在着“一户多宅”的现象。在征收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一户多宅”应该获得合理补偿。
1.符合当地的分户盖房条件,并且未分户而另行盖房产生的一户多宅;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合法买卖宅基地产生的一户多宅;
3.因房子的承继、赠与等诱因产生的一户多宅;
4.因管理部门的衔接问题而产生的一户多宅。
宅基地对于每位农户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一些群众在面临征收时,因为并不了解宅基地的相关法律知识,造成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失。因而,当宅基地面临征收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